一位旅美的集郵家拍得了一批民信局古檔:光緒34年(1908年)6月至11月間,廣東汕頭的老福興輪船信局向郵政官局交寄信件總包的「認繳郵資憑單」。本文〔1 〕即晏星對之研究的一些成果。
所謂「輪船信局」是指用輪船寄送郵件的民信局,是新時代的產物,如招商局的全名就是「輪船招商局」;或有表彰其寄信迅捷之意,也可能是因為該信局在水碼頭運作。晏星說有很多地方都有「老福興」,這些信局多半有不同的老闆。在當時缺乏商標法的年代,這塊招牌更像是一種「公用品牌」。文獻推測,不同地區(如汕頭、上海、鎮江、景德鎮等)的老福興,很可能是各地的老闆「愛用就用」,分別經營,不一定有血緣或行政隸屬關係 。在主要的貿易線路上(如上海與汕頭、上海與寧波),確實可能存在總局與分局的關係。例如上海老福興是總號,汕頭則是其分局)。在某些地區,老福興是與其他商號「合設聯營」的。例如在懷寧,老福興是與「裕興康」、「福興潤」三家合營;在大通,則是與「大古晉」、「全泰盛」等四家合營。各地的老福興透過簽訂業務合約,可形成一個龐大的「聯營店」或「代理網」。它們雖然老闆不同,但彼此認可對方的收據與信用,以此建立起覆蓋南洋、北洋及長江內河的通訊網絡。
文中的交寄憑單,揭露了具體郵資如何計算及「趕班」的運作細節 ;憑單上印有英文 "Late Posted"(意譯為「民信局趕班交寄」),揭露了當時競爭激烈的運作實況:最後一刻攬收。民信局為了競爭,通常在輪船啟碇前的最後一刻才停止攬收信件。夥計往往是趕往碼頭的一路上邊走邊攬,直到船邊才收齊打包、稱重。由於輪船升火待發,郵局人員與船員在船邊匆匆簽證,沒有時間當場計費。因此,憑單上印有「於 24 小時內認繳應納郵資」的承諾,民信局會在隔天再前往郵局結清款項。憑單由海關造冊處(I.G. Issue)印製,編號為 I.-120。內容包含民信局用毛筆填寫的中文,老福興輪船信局夥計在填寫憑單重量時使用的傳統商業數字即「蘇州碼子」。郵局洋員在交寄憑單上以英文簽證重量與寄達地 。憑單上會有號碼機打上的流水編號,以老福興為例,1908 年 6 月至 11 月間,約有 30 餘班輪船由汕頭開往上海,平均每月約 6 班,班次隨需求變動而非固定 。
因篇幅有限,本文的下篇見〔2〕。
備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