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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信封的現在名稱為「保價信封」,用於寄送「保價郵件」。這是寄件人在交寄貴重物品(如珠寶、證券、重要文件等)時,向郵局報明郵件的保價金額並加付保價費,若郵件在運送過程中遺失、被竊或毀損,郵局將依保價金額進行全額賠償的一種特種郵件,目前最高保價金額為10萬元。
我們猜測晏星開始對「保險信封」有興趣是他在《郵譚》168期看到黃光城先生發表的「從未見過的『大清保險信』」一文,徵求郵友意見;時為1987年2月。晏星看到後,他先徵詢了郵學前輩薛聘文先生的意見,又查考了數本郵學專著,如《大清郵政章程》、《交通史郵政篇》及《中國郵資考》等書,作了初步的考證〔1〕。之後,他作了深入的研究,在《郵政研究》寫了一篇有關此一課題的長文〔2〕,有3萬字之多。約於同時,他將早年郵務通札「Postal Circular」為主題,將之翻譯並作補充,為中華郵政同仁寫了一篇文章,闡明 「掛號」不等於「保險」;該文發表於《郵人天地》〔3〕。約3年後,他為集郵界的朋友寫了一篇較淺顯的文章,題為「我國保險信封的沿革」,以「保險信封」的實寄封為主題,於1990年發表於《今日郵政》〔4〕;該文英文譯本見〔5〕。
郵文聯誼會曾於 2009 年出版由何輝慶教授編著的《我國郵政保險(價)信封(1910~1949)》〔6〕一書,其中有清末、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郵政對於貴重物品郵寄的專用封套的珍貴圖片。
備註: